关心下一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基础工作,也是培养合格人才、提高中华民族素质的基础性工作。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》、山西省委《关于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通知》、教育厅《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的几点意见》和校党政指示精神,结合我校关工委工作实际情况,特对2007年所颁条例进行修订。
一、总则
1.关心下一代,培养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是我校的根本任务。我校的离退休老同志长期在高校工作,知识渊博,经验丰富,政治敏锐,责任心强,是培养、教育青年人的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。把他们组织起来,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,是对青年学生和青年教职工进行教育的好形式。
2.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关工委”)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,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,党政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负责人参加的群众性工作机构,是配合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促进学校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,是一支特殊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,是学校党政在教育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方面的参谋和助手。
3.学校关工委的工作宗旨是:在学校党政领导下,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在政治、知识、经验、威望等方面的优势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年师生,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、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。
4.学校关工委的工作方针是:围绕中心、配合补充、立足校内、注重实效、发挥优势、量力而行,力求做好本校青年师生的培养教育工作。
5.学校关工委要积极主动向学校党政汇报工作,及时请示重要的工作问题和组织问题,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和要求。积极协助主渠道,主动与学校各部门联系,共同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。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,牢牢把握“围绕中心、配合补充、到位不越位、帮忙不添乱”的工作原则,做到“同唱一台戏、共育接班人”,开拓创新、讲求实效。
二、主要任务与教育形式
(一)学校关工委的主要任务是:围绕学校各学期的中心工作,配合有关部门,对青年师生进行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。
1.用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青年师生的头脑,进行理想信念、思想品德、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教育,弘扬民族精神;进行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纲领、和民主法制教育;进行科技文化和身心健康教育。帮助他们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健康成长成才。
2.配合有关部门,加强校园科技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。参与指导学生科技、文化、体育、社团、社会实践、网络等各种形式的活动,促进文化传承创新,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。
3.配合有关部门,发挥老教师的教育经验和学术造诣优势,协助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。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,教学督导及对青年干部、教师的培养工作,发挥传、帮、带的作用。
4.配合有关部门,不断提高青年师生的身心素质。关注青年教工思想,引导他们树立爱岗敬业意识;关心贫困学生的学习、生活,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,关心大学生的就业工作。
5.加强调查研究。利用老同志的优势,针对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围绕中心,深入调查研究,及时了解、总结经验,挖掘典型,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提交有情况、有分析、有建议的调研报告,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青年师生的健康成长当好参谋。
(二)学校关工委主要采取以下教育形式:
1.组织本校离退休老教授做专题讲座,对青年师生进行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教育。
2.参与学校各级党、团、行政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和党课、团课教育活动。
3.根据学校要求,开展“师生共建”活动,组织师生座谈会。
4.参与学校组织的青年教师座谈会,交流教学经验、教书育人经验;介绍个人治学、科研、工作情况,对青年教工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教育。
5.参与学校教学督导和教学评教工作,发挥老同志的传、帮、带作用,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,创建优良校风;参与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技艺大赛,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。
三、组织建设
1.学校关工委设置主任一名,副主任两名,委员若干名。关工委主任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,一名副主任由退下来的学校领导担任,另一名副主任由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兼任。学校关工委办公室挂靠在离退休人员管理处。
2.学校关工委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开展工作,并接受省教育厅关工委及上级关工委的工作指导。
3.根据上级关工委的要求,学校内各院、系、部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(简称“关工小组”)。关工小组由3-5人组成,组长由系部党政领导兼任,副组长由离退休教职工担任,成员由系部离退休职工中产生,报学校关工委备案。
4.根据工作需要,学校关工委可以成立若干活动小组,组长由关工委中的老同志担任;学校关工委中的老同志除参加学校以及关工委的活动外,还应与1-2个关工小组建立稳定的工作联系,参与该小组的活动。
四、制度建设
1.组织建设制度。学校关工委每届任期四年。任期内根据工作发展需要和成员状况,及时调整充实领导班子和扩大工作队伍,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活力。
2.请示汇报制度。学校关工委在校党政领导下工作,涉及全校的重要工作和问题,要及时向党政请示汇报。学校党政要高度重视关工委的工作,切实加强对关工委的领导,要把关工委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,有一位领导分管并参加关工委的工作,每年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1-2次,指导和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。
3.学习制度。学校关工委和院、系、部关工小组定期组织学习(每年至少两次),以加强自身建设,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。对上级关工委下发的文件和材料,要及时转发到学校关工委成员中,并采取适当形式向各系部全体委员认真传达。
4.会议制度。学校关工委常务班子不定期碰头,全体会议每年2-3次。研究情况,做好工作安排,及时交流经验,集思广益,推动工作的健康发展。
5.工作制度。根据上级关工委要求,建立计划、检查、总结等工作制度。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计划,年终进行检查,年终做好总结,做到工作规范化,活动经常化,完善运行机制,有序开展工作。
6.表彰奖励制度。注意树立典型,总结经验,表彰先进。学校每年召开一次表彰会,结合工作,对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,以弘扬关心下一代的社会主义新风尚。
五、条件保障
1.根据上级文件要求,学校为校关工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,每年为校关工委核拨一定的工作经费,列入学校年度财政预选,由分管校领导审批支付。如关工委成员由离退休人员担任,可给予适当的补贴。
2.院、系、部关工小组的活动经费,由本部门自行解决。
六、附则
1.本条例如有未尽事宜,由关工委提出修改补充意见,报学校党委审定。
2.本条例由关工委负责解释,自下发之日起实行(2007年所颁条例自行废止)。